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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又违法!宣汉公安专项整治非法加装遮阳伞

宣汉公安 2023-07-02










      为进一步做好年终岁尾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,持续推进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,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,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宣汉县公安局在城区开展电动车、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


行动中

执勤民警严查严治摩托车、电动车

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

对加装的遮阳伞一律

现场拆卸、收缴、销毁

坚决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

及时消除安全隐患

同时

现场教育当事人

告知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
保障自身安全

减少交通危害



















行动以来

共拆除遮阳伞(篷)300余把

现场教育群众1000余名

纠正其他违法行为500余起







通过整治

有力打击了摩托车、电动车

非法加装遮阳伞(篷)的交通违法行为

进一步规范了摩托车、电动车的行驶秩序

极大地预防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知识小课堂学起来






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第1项之规定: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.3米;
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八条之规定: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、质量、制动器、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,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。

      摩托车、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是一种违法行为,加装的遮阳伞棚因面积大,不仅驾驶人的视线受到遮挡,也容易挡住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视线,极易因无法观察到路况而引发交通事故,一旦出了事故,撑起后的遮阳伞棚,极易刺伤骑车人的身体,如果遇到大风、雨天恶劣天气时,极易因车辆行驶阻力大、视线受阻等因素引发交通事故。







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

请勿安装遮阳伞棚

请广大市民朋友

及时主动拆除遮阳伞(篷)

共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



END


供稿:特巡警大队

编辑:宣汉县公安局新媒体工作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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